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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之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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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,請繳回房門鑰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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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入住手續時,請記得帶身分證以便登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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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務必依訂房人數住宿,如有超住人數須收取加人費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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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勿攜帶寵物,室內全面禁煙,吃檳榔、喝酒、玩牌、打麻將、大聲喧嘩、
賭博、從事非法行為,全館嚴禁炊煮,禁止用非客房配置之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若旅客無法配
合者,請勿勉強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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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尊重房客的居住品質,請於晚上10:00後將電視機或電器音量轉小,並請輕聲細語,謝謝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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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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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依據交通部函頒「觀光旅館業、旅館業及民宿各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
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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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若沒有收到您的告知,逾期則無法為您辦理保留或退還
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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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訂房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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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後若要改期,請於住宿日一周前來電告知,以維護您的住房權益,如無確定日期將為您保留
訂金三個月,逾期則無法為您辦理保留或退還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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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住宿日期以二次為限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 |